Sunday, September 14, 2008

內安法令

醞釀了好一些日子﹐及引來各政客及非政府組織褒貶不一的寄居論風波﹐己由馬來西亞首相的公正栽判下閉幕了﹐當事者阿末也獲得了該為此言論所負上的責任與代價﹐正當這言論塵埃落定之際﹐豈料﹐人算不如天算的另一扣人事又以狂風掃落葉的形勢上演了起來﹐看來﹐今年對內政部的公務員而言真是個多事之秋的二零零八年了。
應了華人殘障協會之約﹐隨著一伙殘友們到檳城遛了幾天﹐臨行前﹐順便去了甲洞某一殘友家寄宿了一晚﹐閒聊間﹐談起了這話題﹐朋友就此事咨詢了個人意見﹐我隨口便答道﹐立場中立﹐不願置評﹐那殘友又說道﹐如今不論華裔朝野政黨及非政府組織的矛頭紛紛對準執法人員﹐難道你反其道而行的挺警察﹖﹐個人既以不按理出牌的語氣申言道﹐這並非挺誰的問題﹐而是馬來西亞的憲法準則文化與西方大不相同﹐難道這就像國際人權組織譴責的大馬政府濫權﹖﹐在西方先進國家﹐凡事都那樣講求自由平等開放的立場來說﹐像這樣以內安法令鎮壓異議份子以維護政權的手段確有些蠻橫﹐但﹐怎可為了良好聲譽而任由負面言論繼續的滋長蔓廷﹖﹐美國國務卿將針對人權及政治事件而干預我國內政嗎﹖﹐或如這三人不獲釋﹐我國在國際間所享有的聲譽將淪致不可彌補的損害﹖﹐還是可相信西方國務卿所言般尊重大馬精神﹐那有朝一日﹐我們或許可排泄出五顏六色的米田共了﹐當初早在約一九六二年 大馬國父東姑﹐其他巫統及馬華領袖同新加坡商談加入馬來西亞的問題之際﹐就我方與對方有關人員在處事脾氣﹑談吐性恪﹑社交習慣﹑行政手法等等都很不同﹐過後只經過短短三年時間﹐就因雙方各造的格格不入﹐結果新國只好脫離馬來西亞獨自發展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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敦 孝 悌 以 重 人 倫﹐ 篤 宗 族 以 昭 雍 睦﹐
和 鄉 黨 以 息 爭 訟﹐ 重 農 桑 以 足 衣 食﹐
尚 節 儉 以 惜 財 用﹐ 隆 學 校 以 端 士 習﹐
黜 異 端 以 崇 正 學﹐ 講 法 律 以 懲 愚 頑﹐
明 禮 讓 以 厚 風 俗﹐ 務 本 業 以 定 明 志﹐
訓 子 弟 以 禁 妄 為﹐ 息 誣 告 以 全 良 善﹐
誡 窩 逃 以 免 株 連﹐ 完 錢 粮 以 省 催 科﹐
联 保 甲 以 弭 盜 賊﹐ 解 仇 忿 以 重 身 命 。